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志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21********7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陕0304民初1759号 |
案号 |
(2021)陕0304执10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陈志平赔偿原告袁桂巧各项损失73000元(含被告承担的案件受理费865元),其中在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40000元,剩余33000元在2022年6月30日前一次付清;二、原告袁桂巧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30元,减半收取865元,由被告陈志平承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18 |
发布时间 |
2021-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