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志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321********74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陕0304民初1759号
案号
(2021)陕0304执10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陈志平赔偿原告袁桂巧各项损失73000元(含被告承担的案件受理费865元),其中在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40000元,剩余33000元在2022年6月30日前一次付清;二、原告袁桂巧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30元,减半收取865元,由被告陈志平承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08-18
发布时间
2021-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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