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鞍山市雨山区山泉楼餐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23405********DK5B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504民初199号
案号
(2021)皖0504执27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马鞍山市山泉楼餐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丁倩英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鉴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488元;二、驳回丁倩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元(已减半收取),由马鞍山市山泉楼餐厅负担120元,由丁倩英负担13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2-15
发布时间
2022-0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良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40504MA2PH1DK5B
登记机关
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雨山区红旗南路1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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