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育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121********39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5103民初43号 |
案号 |
(2021)粤5103执26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张育灿赔偿杨光盟经济损失329877.22元,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2149元;2.陈声湖、陈静霞赔偿杨光盟经济损失94250.63元,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943元;3.陈声炎、黄吉芬赔偿杨光盟的经济损失47125.32元,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00元;4.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时间 |
2022-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