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谭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21********06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707民初3138号
案号
(2021)苏0707执25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谭浩欠原告祁连强货款29000元,分别于2021年7月15日前偿还原告祁连强货款10000元,于2021年8月15日前偿还原告祁连强货款5000元,于2021年9月15日前偿还原告祁连强货款10000元,于2021年10月15日将剩余的货款4000元付清。如被告谭浩任意一期逾期付款,自愿加付违约金1000元,且原告祁连强可就全部剩余欠款一并申请执行。二、原被告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次了结完毕,别于争议。2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63元,由被告谭浩负担(原告祁连强已预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7-23
发布时间
2022-0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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