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纪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6********2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226民初7129号
案号
(2022)皖1226执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颍上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之保于2021年10月1日前偿还给原告乔万军债款10000元,于2022年6月1日前偿还给乔万军10000元并赔偿乔万军诉讼损失150元;如马之保逾期不全面履行,被告马之保、马纪超按照同期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两倍,向乔万军支付从欠款之日起至债款履行完毕时止的债款本金的利息。二、被告马纪超和马之保对上述债款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三、原告乔万军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乔万军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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