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425********4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724民初1081号 |
案号 |
(2022)湘0724执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江帆支付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保证理赔款16626.84元;二、江帆支付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1245.67元;三、江帆按上述款项总额17872.51元自2016年7月8日至清偿之日按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上述一、二、三项,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80元,由江帆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