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卞俊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19********70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1311民初4426号
案号
(2017)苏1311执42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宿迁中源高效农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1日前给付原告江苏道勤信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款本金2006982.34元及利息(1、截止到2017年7月13日利息为256502.14元;2、以2006982.34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14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宿迁市小雨服装有限公司、宿迁经济开发区申拾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卞俊强、杨娟、卞爱军、蔡苗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宿迁中源高效农业有限公司欠原告江苏道勤信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担保费30000元及向原告江苏道勤信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交纳的保证金200000元,相互冲抵后的余额170000元已用于冲抵原告代偿款本金170000元;三、双方因本案再无其他纠纷;四、案件受理费26268元,减半收取计1313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8134元,由七被告承担(原告已预付,待七被告履行给付义务时一并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7-12-19
发布时间
2018-0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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