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302民初7754号 |
案号 |
(2020)苏1302执恢3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龙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苏宿工业园区支行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截止2018年9月25日的利息为162557.97元,之后利息以1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135%之标准计算至借款实际偿清之日止);二、被告徐建、曹绪芹、朱军、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嘉禾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在实际清偿后向被告江苏龙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苏宿工业园区支行在本案中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hyperlink"[removed]slc(51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hyperlink"[removed]slc(5110,232)"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138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6388元,由各被告连带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代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时间 |
2020-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卜启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111423136001 |
登记机关 |
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光前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