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大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1********384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26民初624号 |
案号 |
(2021)冀0126执10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江苏大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邢英杰水暖材料款157129元及利息(自2020年5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42元,减半收取计1721元,由被告江苏大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时间 |
2022-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泰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1582414384L |
登记机关 |
石家庄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东高新珠峰大街180号珠峰花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