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耿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3********735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222民初8845号
案号
(2022)皖1222执4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耿杰支付给原告邓杰房屋租金89800元,于2021年12月29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2年4月29日前支付下余的398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6月15日起按年利率8%,按本金89800元计算至还清时止)。如有逾期,邓杰可就全部未支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律师费保险费合计4500元,由被告承担3441元,原告承担1059元。三、双方言明,本案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诉讼费1023元,保全费918元,由原告邓杰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14
发布时间
2022-0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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