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耿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3********73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222民初8845号 |
案号 |
(2022)皖1222执4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耿杰支付给原告邓杰房屋租金89800元,于2021年12月29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2年4月29日前支付下余的398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6月15日起按年利率8%,按本金89800元计算至还清时止)。如有逾期,邓杰可就全部未支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律师费保险费合计4500元,由被告承担3441元,原告承担1059元。三、双方言明,本案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诉讼费1023元,保全费918元,由原告邓杰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