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山市阳山坞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10********7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021民初2477号
案号
(2022)皖1021执1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山市阳山坞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返还原告刘维银保证金800000元;二、如被告黄山市阳山坞置业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时间履行给付义务,则自2019年10月15日起按年利率6%,以未付款数为基数计算逾期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800元,减半收取5900元,由原告刘维银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歙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14
发布时间
2022-0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进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0216709317015
登记机关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王村镇横关村下坞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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