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思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2********2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706民初8160号 |
案号 |
(2022)苏0706执4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吕思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欧世府劳务费18000元;二、驳回原告欧世府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元,由被告吕思雨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