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山市韵达快运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0********86X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002民初1864号 |
案号 |
(2021)皖1002执22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山市韵达快运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原告张磊办理其经营区域的独家运营资质(具体区域范围为黄山市屯溪区黄山学院南校区、黄山学院北校区、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黎阳镇全境、奕棋镇全境、九龙工业园区、屯溪机场含隆阜、万贯家园)。案件受理费4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张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时间 |
2022-0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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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丁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00067262086X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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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仙人洞北路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