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726********5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721民初1210号 |
案号 |
(2021)粤1721执17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卢维、许园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421969元给原告阳西县安然纳米养生馆;二、被告阳西县千硕物业有限公司对被告卢维、许园的上述赔偿义务在189886.05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阳西县安然纳米养生馆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2-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