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726********5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721民初1210号
案号
(2021)粤1721执17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卢维、许园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421969元给原告阳西县安然纳米养生馆;二、被告阳西县千硕物业有限公司对被告卢维、许园的上述赔偿义务在189886.05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阳西县安然纳米养生馆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0-14
发布时间
2022-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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