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1********29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311民初4721号 |
案号 |
(2021)苏1311执40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吕良、谢坤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尚进偿还借款11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3元,由被告吕良、谢坤负担(原告同意待被告履行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时间 |
2022-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