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05********3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706民初8314号
案号
(2021)苏0706执42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汪海于2021年9月25日前偿还原告杨思琴借款本金2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用(自2021年8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汪海承担,于2021年9月25日前给付原告杨思琴。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0-08
发布时间
2022-0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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