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05********3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706民初8314号 |
案号 |
(2021)苏0706执42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汪海于2021年9月25日前偿还原告杨思琴借款本金2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用(自2021年8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汪海承担,于2021年9月25日前给付原告杨思琴。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2-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