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乐市蒂凡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1********6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183民初938号 |
案号 |
(2021)冀0183执15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新乐市蒂凡工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34283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3月19日至判决执行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约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9元,由被告新乐市蒂凡工贸有限公司、秦胜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2-0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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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秦胜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84078764641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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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乐市马头铺镇南齐同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