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日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23********5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705民初5467号 |
案号 |
(2022)皖0705执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汪日磊欠原告铜陵顽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合计252367.11元。被告汪日磊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铜陵顽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收到被告汪日磊支付的全部款项后五日内返还被告汪日磊的车辆;二、原、被告双方确认如被告汪日磊未按承诺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原告铜陵顽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汪日磊支付利息(利息自2021年11月8日起按照252367.11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5116元,减半收取2558元,由被告汪日磊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