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艾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21********054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282民初6390号
案号
(2022)皖1282执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界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艾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卢新借款1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10000元为本金,按月息1%自2020年12月4日计算至2021年8月4日,之后的利息计算至欠款偿还完毕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38元,由被告王艾丽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界首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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