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洪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621********31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2901民初5459号
案号
(2021)云2901执36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确认被告王洪成应支付原告杨俊芬所欠劳务费10000元、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误工费及交通费500元,共计10500元。上述款项由被告王洪成于2021年9月21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62元,减半收取31元,由原告杨俊芬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理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9-28
发布时间
2022-0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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