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洪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621********31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901民初5459号 |
案号 |
(2021)云2901执36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确认被告王洪成应支付原告杨俊芬所欠劳务费10000元、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误工费及交通费500元,共计10500元。上述款项由被告王洪成于2021年9月21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62元,减半收取31元,由原告杨俊芬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时间 |
2022-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