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平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724********87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002民初3073号 |
案号 |
(2022)皖1002执恢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至2021年10月9日,被告程平安欠原告黄山市屯溪区泽和家具店货款10000元,该款被告程平安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原告黄山市屯溪区泽和家具店3000元,余款7000元于2021年12月15日前付清;二、若被告程平安未能按本协议第一项约定的任一期限、金额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黄山市屯溪区泽和家具店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执行;三、原告黄山市屯溪区泽和家具店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双方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25元,保全费120元,合计145元,由原告黄山市屯溪区泽和家具店负担10元,由被告程平安负担135元,该款原告黄山市屯溪区泽和家具店已预交,被告程平安于2021年10月9日给付原告黄山市屯溪区泽和家具店135元(该款已当庭履行完毕)。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