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铜陵市鑫旺物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7********112B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711民初1627号
案号
(2022)皖0711执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铜陵市鑫旺物流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前返还原告安徽东苑金属磨料有限公司占用资金400000元,余款351410元于2022年1月20日前还清;二、若被告铜陵市鑫旺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约定的时间及数额还款,则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原告安徽东苑金属磨料有限公司有权申请法院一并执行;三、原告安徽东苑金属磨料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12805元,减半收取6402.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402.5元,由被告铜陵市鑫旺物流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钱门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00062489112B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桥南办事处古圣集体经济合作社办公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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