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米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7********47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225民初4628号
案号
(2022)皖1225执3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任米杰偿还原告李囡囡借款8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20000元,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30000元,剩余30000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二、如被告任米杰未按上述协议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李囡囡有权就剩余借款一并申请执行;三、原、被告之间除本案的借据外的其他条据一律作废,双方再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00元,由被告任米杰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确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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