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米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7********4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225民初4628号 |
案号 |
(2022)皖1225执3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任米杰偿还原告李囡囡借款8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20000元,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30000元,剩余30000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二、如被告任米杰未按上述协议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李囡囡有权就剩余借款一并申请执行;三、原、被告之间除本案的借据外的其他条据一律作废,双方再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00元,由被告任米杰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确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