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东昊建设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374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522民初828号
案号
(2020)皖0522执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含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安徽东昊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范厚群支付工程款58693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58693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自2018年1月3日至实际支付之日);二、驳回范厚群要求安徽省含山县一建建设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共同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670元,保全费3770元,合计13440元,由安徽东昊建设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含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韦航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221537421286
登记机关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马鞍山市雨山区永丰河路369号万达中央华城16号18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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