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双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524********1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881民初4429号 |
案号 |
(2022)皖1881执2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国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被告双方确认,被告吕双军尚欠原告姚玉林货款人民币30000元,此款于2022年1月10日前一次性给-2-付;二、原告姚玉林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82元,已减半291元,原告姚玉林负担141元,被告吕双军负担150元(于2022年1月10日前直接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国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时间 |
2022-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