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解西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23********25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901民初4155号 |
案号 |
(2021)云2901执27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解西伟与第三人魏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原告段仙月返还位于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东门村委会5组136号一层门面及1-3层的房屋。二、被告解西伟向原告段仙月支付2020年6月11日起至房屋返还之日止,按年租金50000元计算的租金。三、驳回原告段仙月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60元,由被告解西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时间 |
2022-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