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2********18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322民初5412号 |
案号 |
(2022)皖1322执2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胡磊自愿同意于2021年9月15日之前偿还原告500000元,下余欠款500000元于2021年11月15日前还清,如第一期逾期未能履行,原告有权就全部借款1000000元向法院申请执行(将该款汇入原告杜广杰账户,账号:622700174736014699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交通路支行);二、被告安徽省振丰种业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杜广杰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由被告胡磊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时间 |
2022-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