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2********180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322民初5412号
案号
(2022)皖1322执2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磊自愿同意于2021年9月15日之前偿还原告500000元,下余欠款500000元于2021年11月15日前还清,如第一期逾期未能履行,原告有权就全部借款1000000元向法院申请执行(将该款汇入原告杜广杰账户,账号:622700174736014699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交通路支行);二、被告安徽省振丰种业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杜广杰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由被告胡磊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17
发布时间
2022-0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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