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骆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1********22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302民初7040号
案号
(2021)苏1302执56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王晓慧、骆静双方确认:截至2021年7月22日骆静共欠王晓慧运输费38800元;二、就上述运输费用,骆静定于2021年10月22日前还王晓慧6000元,2022年1月22日前还王晓慧6000元,2022年4-2-月22日前还王晓慧6000元,2022年7月22日前还王晓慧6000元,2022年10月22日前还王晓慧6000元,2023年1月22日前还王晓慧8800元,上述款项骆静如有任意一期逾期未还,王晓慧可要求骆静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款项;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院依据该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院依据该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0-28
发布时间
2022-0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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