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凌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01********03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2901民初3026号
案号
(2021)云2901执38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凌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尚欠原告李可欣、李可儿的抚养费59,200元(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二、驳回原告李可欣、李可儿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李凌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理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10-21
发布时间
2022-0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