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学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82********307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2901民初6434号
案号
(2022)云2901执1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姚燕青与被告李耀雄签订的《订/购车协议》、原告姚燕青与被告李学勇签订的《协议》、原告姚燕青与第三人华晨东亚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的《汽车零售抵押贷款合同》。二、被告李学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姚燕青支付车款、保险费、垫付的贷款共计人民币22,180.89元。三、被告李学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第三人华晨东亚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10,4876.23元、利息人民币3,289.85元。四、驳回原告姚燕青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54元,减半后收取377元,由被告李学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理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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