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622********1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881刑初191号
案号
(2021)皖0881执44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桐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钟涛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3月23日起至2022年8月22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周海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三、被告人钟涛、周海家属分别代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由本院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2-25
发布时间
2022-0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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