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宿华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7********90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623民初9031号 |
案号 |
(2022)皖1623执7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宿华民自愿偿还原告孙影货款64600元,具体还款时间为:宿华民于2022年1月8日前偿还孙影货款30000元,剩余货款34600元于2022年4月8日前给付清结,孙影表示同意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如宿华民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视为全部债务到期,孙影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宿华民并自愿承担3000元违约金;三、案件受理费708元,由宿华民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时间 |
2022-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