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峡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01********0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901民初3841号 |
案号 |
(2021)云2901执5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大理海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峡转自愿解除双方于2016年3月20日签订的《租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二、被告陈峡转自愿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大理海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所欠租金200,000元。三、被告陈峡转自愿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大理海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返还所租用的场地及房屋。如被告陈峡转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原告大理海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则从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547.94元/天向原告大理海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房屋占用费。四、案件受理费6,918元,减半收取3,459元,由原告大理海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时间 |
2022-0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