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艳琼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32********114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2901民初2138号
案号
(2021)云2901执32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确认被告孟金华、卢艳琼尚欠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截止2020年4月10日应付借款利息为13万元,2020年4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应付借款利息为10万元,合计73万元,上述款项由被告孟金华、卢艳琼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23万元(其中利息13万元,本金10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其余欠款30万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其中本金20万元、利息10万元)。二、若被告孟金华、卢艳琼未按本调解协议确定的付款期限履行还款义务(任意一期逾期),则自逾期之日起视为所有未还款项的履行期限均届满,原告李金菊有权就所有的未还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自2020年4月11日至2021年6月30日借款利息以本金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自2021年7月1日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借款利息以实际尚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予以计算。三、案件受理费10500元,减半收取5250元,由被告孟金华、卢艳琼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理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8-26
发布时间
2022-0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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