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桑振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4********745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322刑初428号
案号
(2022)皖1322执1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桑振雨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21年4月4日至2023年2月3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刘硕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21年4月4日至2022年12月3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王浩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至本院。)四、被告人桑振雨、刘硕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二万四千七百二十五元七角一分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五、被告人王浩涌违法所得人民币七百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已退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