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荣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24********4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003民初793号
案号
(2022)皖1003执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黄荣福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欠款11414.30元(本金9507.88元、违约金985.81元、透支利息920.61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6元,减半收取计43元,由黄荣福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