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志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522********04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502民初5735号
案号
(2021)鲁0502执25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贵院强制被执行人刘志新履行东营区人民法院(2020)鲁0502民初5735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刘志新偿还申请人范立峰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及违约金12046.27元,共计62046.27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4%基数)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7-30
发布时间
2022-0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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