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6********69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1民终9014号
案号
(2022)皖0104执5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054元,由上诉人柴继承、魏云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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