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19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民终1909号 |
案号 |
(2020)辽0124执3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入下:一、撤销法库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0日作出(2018)辽0124民初1975号民事判决;二、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刘艳军从2017年3月17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按每月12000元标准计算的车辆营运损失;三、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刘艳军车辆折价损失40000元;四、驳回刘艳军的其他上诉请求和诉讼请求。茹未按照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772元,均由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时间 |
2020-04-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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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晓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000561973320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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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临西县太行路南侧太行明珠东区A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