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锋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1********70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5民终2507号 |
案号 |
(2022)湘0521执1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一、申喜春与曾锋锋自愿离婚;二、婚生女儿曾仪、曾子祯由申喜春抚养,曾锋锋有探望权,小孩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由曾锋锋支付两个小孩抚养费120000元,此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50000元,第二期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50000元,第三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20000元,款付至申喜春桂林银行账户(账号:62285618000523816);三、曾锋锋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当事人就本案纠纷到此全部了结,不再存在其他争议;五、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75元,由曾锋锋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申喜春负担;六、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邵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