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威龙再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5********6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504民初4441号 |
案号 |
(2021)皖0504执26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安徽威龙再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返还牛斌款项800000元。二、如安徽威龙再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安徽威龙再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还需向牛斌支付其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20000元及利息损失60000元(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1月5日;自2021年1月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未支付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10%另行计算),且牛斌有权就安徽威龙再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支付的全部剩余款项及律师费、利息损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00元,由安徽威龙再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29 |
发布时间 |
2022-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凤国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7408716024 |
登记机关 |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西路12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