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11********15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504民初2314号 |
案号 |
(2021)皖0504执25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李伟、易小玲欠张进宏装修款20000元,此款李伟、易小玲于每月20日前支付2000元,自2021年6月始直至还清为止。二、如李伟、易小玲未按约履行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张进宏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诉讼费150元(已减半收取),由李伟、易小玲负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时间 |
2022-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