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乃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702********2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705民初1557号
案号
(2021)皖0705执恢15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乃成确认欠原告胡永胜借款人民币5万元;二、上述款项被告陈乃成定于2018年5月25日前偿还4000元。余款46000元,被告陈乃成于2018年6月起,于每月25日前偿还2000元直至还清止;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54元,由被告陈乃成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2-01
发布时间
2022-0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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