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伟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024********8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002刑初137号
案号
(2021)皖1002执22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王坤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3月16日止。所判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黄伟玮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止。所判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周进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四、被告人黄少萍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上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五、被告人王坤、黄伟玮、周进、黄少萍的违法所得分别为人民币七万元、七万五千五百八十五元、八万元、二万三千元,依法予以追缴;作案工具手机二部,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2-13
发布时间
2022-0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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