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山市申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0********88X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002民初536号 |
案号 |
(2022)皖1002执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至2020年3月25日,被告黄山市申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中山市元素经典灯饰有限公司灯具款301999.05元,该款由被告黄山市申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自2020年6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12580元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2020年6月至2022年5月);二、案件受理费3098元,保全费2037元,合计5135元,由原告中山市元素经典灯饰有限公司自愿负担;三、如被告黄山市申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足额—3—及时支付款项,则原告中山市元素经典灯饰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的金额包括被告尚欠灯具款项、原告负担的诉讼费),且被告黄山市申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以未履行完毕的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支付违约之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四、原告中山市元素经典灯饰有限公司收到被告黄山市申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在被告黄山市申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通知开具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其开具符合被告和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五、原告中山市元素经典灯饰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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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寇树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00067090288X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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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