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普发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529********24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504刑初284号
案号
(2022)皖0504执2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普发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2年9月9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二、对于随案移送的物证“vivo”牌x21手机1部,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于被告人普发二盗窃所得人民币13000元,依法予以追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21
发布时间
2022-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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