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付宝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321********72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陕0304民初3164号
案号
(2022)陕0304执2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付宝军偿还原告朱常涛借款本金12500元,其中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偿还5000元,剩余7500元于2022年1月31日前偿还;二、若被告付宝军第一期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朱常涛可就全案剩余未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朱常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88元,减半收取94元,由原告朱常涛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