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科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6********22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2201民初42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新2201执37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劳务费49970.9元2.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人以劳务费14147.5元为本金自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以劳务费35823.4元为本金自2019年12月1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3.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1045元4.本案执行费及其他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2-17 |
发布时间 |
2022-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