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鞍山辉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5********221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521民初157号 |
案号 |
(2021)皖0521执40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鞍山辉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猛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所欠原告徐经荣货款本金316890元,并以31689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1年1月4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资金占有期间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徐经荣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552元,由原告徐经荣负担525元,被告马鞍山辉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猛财共同负担302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翟光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583004221B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世代华府步行街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