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强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322********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921民初2047号 |
案号 |
(2022)湘0921执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段强君于2021年9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刘青枝本金200000元及利息(前期利息从2019年6月5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以本金2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后期利息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还款之日止,以本金2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8%计算利息)。二、刘青枝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5530元,减半收取2765元,段强君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